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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左旗采取九项措施支持鼓励少数民族群众经商办企业 |
| 来源: 发表时间:2006-5-22 14:38:37 |
2月27日,阿左旗下发了《“2006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做到及时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并采取了十项具体措施,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一是分阶段、有步骤,稳步推进“200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有效开展。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对种子经营户的专项检查,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对肥料及农药的专项检查,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农机及农机配件专项检查;二是在“2006年红盾护农行动”开展期间,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经营资格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认真执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与辖区内经营者签定责任状,全面推行农资产品进、销货登记台帐制度和农资质量信誉卡制度,确保农资经营者所经营的农资产品来源明确,产品质量合格,产品销售方向明确;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农资产品留样备查和监管机关索样备查制度,通过红盾护农行动,确定一批产品质量好、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农资商品以及有经营实力、信誉度高、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市场占有率;依法取缔一批虽有合法经营手续,却无资金实力,不符合经营条件,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经营资格,达不到实施农资长效监管机制要求的经营者。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在各嘎查设举报点,聘请联系人,做到农民申诉、举报不出苏木(镇),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六是以辖区内种子、化肥、农药三大类农资产品经营为重点,集中时间,配备一定的力量,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七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掺杂假冒、以次充好、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经营户;八是加大对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查处力度。详细检查产品包装上的委托主、销售商、制造商的厂名、厂址是否真实,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合格证是否真实;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经营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违法经营行为;九是加大对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以及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和农资产品销售中计量违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十是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测力度,以小麦、玉米种子作为监管重点,定期、定向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建立本辖区内商品档案管理制度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定期报告及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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