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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旗政办关于对全旗矿山资源税费情况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发表时间:2006-5-22 17:58:28 |
| 左旗政办关于对全旗矿山资源税费情况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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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政办发〔2005〕31号
各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自盟、旗两级政府相继在古拉本、宗别立等地区实行煤炭准销票管理办法以来,煤炭资源的开采与销售进一步规范,煤炭税费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旗财政的贡献逐年加大。但从运行情况来看,在矿山资源税费征收管理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偷税、漏税情况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我旗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矿山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整顿和规范税费征收秩序,促进我旗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旗国、地两税、煤炭、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旗矿山资源税费情况专项检查组,针对以上问题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成立煤炭资源税费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非煤炭资源税费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一)煤炭资源税费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孔德荣(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任成德(旗 经 济 局 局 长) 成 员:陶金玉(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建强(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关永生(旗 公 安 局副 局 长) 魏爱国 (旗 煤 炭 局 副局长) 李军梅(旗 国 税 局 局 长) 王 忠(旗 地 税 局 局 长) 李有新(旗 交 警 大 队队长) 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阿左旗旗旗地税局。主任:王 忠(兼),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项检查工作时间和其它事宜。 (二)非煤矿山资源税费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万巴图布音(旗人民政府调研员) 副组长:张保红(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学锋(旗 经 济 局 书 记) 毛金荣(旗 公 安 局副 局 长) 李有新(旗 交 警 大 队队长) 谢宗和(旗 国 税 局 副 局长) 马新忠(旗 地 税 局副局 长) 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阿左旗旗旗国税局。主任:谢宗和(兼),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项检查工作时间和其它事宜。 二、本次检查由政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紧密配合,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分工,认真安排好专项检查工作,切实达到规范、整顿全旗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 三、检查要不定期重点针对矿产资源的生产销售以及煤炭准销票的使用情况核实各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实际纳税情况,全面清查个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偷逃税费、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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