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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旗政办关于2005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
来源:    发表时间:2006-5-22 18:00:19
左旗政办关于2005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

 

阿左政办发〔2005〕62号


旗综治办:
     根据阿拉善左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阿左综委发〔2005〕4号)精神,我办高度重视,围绕创建最安全地区、全力争创“和谐平安阿左旗”这个主题认真积极地开展宣传月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主题突出
     2005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发表的十四周年,也是新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二年。同时又是“全区构筑祖国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屏障”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意义重大,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对我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3月15日政府副旗长孔德荣同志亲临宣传月活动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今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我旗围绕全区构筑社会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屏障年,广泛宣传实施安全稳定工程,创建安全稳定地区,争创“和谐平安阿左旗”的重要举措。按照要求,我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二、积极行动,广泛宣传
     3月15日我办组织人员积极行动,参加了旗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工商局组织巴彦浩特镇和旗综治成员单位在巴彦浩特新世纪广场开展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集中宣传活动,对两个《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了宣传,同时结合我办自身工作,组织人员广泛宣传了《信访条例》,做到了行动快、声势大、效果好,使综合宣传活动富有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办和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在集中宣传的同时,办公室开展了一次治安防范安全大检查,完善了单位的防范措施,清除了各种不安全隐患,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了两个《决定》和两个《条例》及《实施细则》,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使领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综合治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建设,加大提高了工作力度,为维护全旗社会稳定,创建最安全地区、全力争创“和谐平安阿左旗”,构筑祖国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屏障年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我办的综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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