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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阿左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06-5-22 18:07:42
阿拉善左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阿左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阿左政办发〔2005〕125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现将《2005年阿左旗食品药品整治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5年阿拉善左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OO五年八月八日

 

整治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阿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阿拉善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阿署办发[2005]35号)要求,现将2005年阿拉善左旗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整治重点:以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肉及其制品、粮油、蔬菜、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边销茶、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储运、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全面实施食品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通过努力,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1、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猪肉、酒类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和推行工作。
    2、巴彦浩特镇生猪、家禽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牛、羊、驼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严历打击私屠滥宰,全面扼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3、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查处率达到100%。
    4、各类综合市场、商场、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流通环节退市制度达到85%以上。
    5、全旗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5类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状 况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巴彦浩特镇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7、全面完成小麦粉等5类、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启动挂面等13类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
    8、对巴彦浩特镇的蔬菜农药超标率和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在2004年的基础上降低3—5个百分点。
    9、对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严格按照检疫规范执行,检疫合格率分别达到90%、100%、100%。
    10、对餐饮厨房面积小、布局不合理、消杀设施简陋及加工流程不符合要求的网点必须在年内进行改造和投资构建完成。
    (三)整治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农畜水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继续强化对农牧业投入品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疫苗的行为,监督管理禁用、限用,淘汰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流通和使用,加强对农药、兽药质量抽检和标签检查;继续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定点监测,采取措施降低药物及有毒有害物危害;继续加强农牧业标准化培训,加快种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良种繁育推广、动物疫病防治等地方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坚决打击假标识、假包装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并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实行无证查处;加大对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以及小作坊和非法加工食品黑窝点的整治力度,采取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回访等监管措施,确保对企业监管到位;加大对50种食品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安全性进行审查,重点整治说明书、标签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夸大宣传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严历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分的行为;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大力推行《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加强对生产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督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流通储运环节的整治。今年要集中开展三次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乳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十大类品种。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二是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品等五大类品种。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商场、超市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完善委托检验制度,指导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三是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集市,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牧区市场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做到人员、区域、责任三落实,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尤其是健全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选择正反两方面的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作为典型进行引导和整改,抓两头促中间。同时,要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工作,积极推行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着力推行农村牧区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4、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进行卫生许可证审查和监督,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易发食物中毒的学校、建筑工地为重点,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减少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重点做好农牧业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家畜屠宰行业,酒类管理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旗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现状调查,按照检测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尽快建立起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推进粮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三个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重点抓好巴彦浩特镇的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构建食品监管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发布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及时准确全面传递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力争实现信息共享,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组织开展对肉制品、乳制品、清真食品、粮油等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综合分析我旗重点及特色食品的安全形势,提出解决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措施,为我旗优势食品行业发展服务。
    二、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169号)要求,为落实好全旗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2005年对全旗药品、医疗器械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不法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巩固近年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成果,利用与公安部门建立的长效打假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二)开展打击非法邮购假劣药品活动,2005年,要继续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作,在邮政部门聘请药品邮递义务监督员,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假劣药品识别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国家公布的和我旗近两年来查获涉嫌通过邮售的假劣药品进行控制,在邮政部门建立药品邮递登记制度,在邮寄药品时要求出示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才可以邮寄,与邮政部门建立假劣药品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进行假劣药品信息和药品邮寄情况的沟通。
    (三)开展打击非法收购药品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及繁华商业区游医药贩的监控,发现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
    (四)继续开展打击中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治疗心脑血管、风湿病及增强性功能等中成药及其它民族药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特别要对扩大宣传,进行非法药品广告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有效打击中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对中药饮片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加强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中药饮片必须经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得生产。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督抽验力度,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提高全旗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水平。
    (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中、蒙、藏成药品的专项整治活动,目前一些制假者,一是利用民族药品的特点进行造假;二是利用中、蒙、藏、成药所含成份复杂,质量标准不完善等特点,借机在中、蒙、藏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抗生素;三是一些经销商擅自改变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甚至改变药品名称,夸大疗效宣传,高价销售,给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要把此项工作与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整顿违法药品广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这类可疑药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特别是对违法广告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规范和净化民族医药市场。
    (七)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准及查处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针对目前医疗器械产品擅自更改说明书,内外标识不一致,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以及未经批准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超范围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为了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要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鉴和包装标识及查处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对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一次性输血器、橡胶避孕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中低频电子治疗仪、骨科内固定器材、助听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块)、导尿管等产品进行检查。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参与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经营资格情况及其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继续加强农村牧区“两网”建设,今年药品市场的打假治劣工作重心仍要向下延伸。在以往农村牧区药品市场整治的基础上,一是加大农村牧区药品的日常检查和抽验力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覆盖率,二是加强基层用药的监管力度,全面推广药品快速鉴别方法,全年要完成50个批次的检品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和利用药品协管员的作用,确保打假治劣信息畅通、不留死角。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监管无盲点,让我们的监管触角遍布每一个苏木镇。
    2、建章立制,建立相应制约机制和鼓励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内蒙古自治区举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一是在具备开办药品零售网点的苏木镇及其以下地区、鼓励开办药品经营网点、方便当地群众购药。二是在不具备开办药品经营网点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在确保供应药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改善农材牧区药品供应的有效形式,让广大农牧民用上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三是积极支持旗内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牧区配送药品,争取今年年底实现配送到80%以上的苏木镇。
    (九)组织开展药品GMP、GS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成果。要探索和建立企业认证后的日常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认证工作的专项检查。跟踪检查覆盖率今年要完成通过认证企业总数的50%。通过检查发现并纠正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夯实基础。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局部地区和个别企业出现的管理滑坡现象。
    (十)继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结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强化基层特殊药品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对特殊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
逐步建立健全全旗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数据以及流向的及时掌握,并对异常流向建立预警机制,争取实现旗内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和进出口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形式政府统一领导工作局面。
    (二)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各项监管措施。
    (三)继续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集中监管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
    (四)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学习和借鉴先进旗县好的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要开展全旗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今年年底将对全旗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五)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在规范和促进我旗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等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氛围。
    (六)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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