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旗部分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向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销售部分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时间:2007年8月30日——2007年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地点:阿左旗房管局三楼经济适用住房办
3、 审查时间:2007年9月8日——9月9日
4、 审查公示:2007年9月10日——9月19日
5、 《申购证》的领取:2007年9月21日——9月23日
6、 联系电话: 8221404
其他未明事宜,请查询《阿拉善日报》2007年6月13日第4版
阿左旗房产管理局
200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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