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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起旅游管理部门小时值班
来源:东南日报    发表时间:2006-3-17 17:18:00

  根据新出台的福建旅游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从3月15日开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实行旅游安全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和相关领导手机号码。对已发生的旅游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限的,将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是旅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当地旅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所在地旅游经营单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

  根据这份实施意见,福建省和9地市的旅游质监所都安排了专人值守电话,不分节假日,每天24小时全天候受理旅游投诉、咨询。

  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咨询电话如下:福建省:0591-87535640福州市:0591-83300119厦门市:0592-5318985鼓浪屿:0592-2571226思明区:0592-5818768泉州市:0595-22162068漳州市:0596-2029622福清市:0591-85224369宁德市:0593-2825260莆田市:0594-2697690龙岩市:0597-2336649三明市:0598-8225868永安市:0598-3607335泰宁县:0598-7839197南平市:0599-8868618武夷山:0599-52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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