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列》、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的要求,在受理行政裁决前2009年7月15日至16日我局在左旗建设局会议室对对锡林南路道路地段、民族街奇石城东路地段、刘建兵、刘光显、王以智、姜福贵和李振元的房屋拆迁进行了听证。听证会由建设局纪检组长彭家雄主持。听证会就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协议的理由,建议现场进行了解答,不能答复的问题会后给予答复。应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旗政府办、人大、政协、巴镇、信访局、国土局、城管局、公证处、公安局、社区、新闻媒体等。听证会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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