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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4月7日发布拆迁公告至2008年3月13日,经过全体拆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协商,按照《阿左旗巴彦浩特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暂行办法》、《阿左旗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和《阿左旗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严格履行拆迁程序,经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按时调解、举办听证会及司法听证程序,详细向被拆迁人说明和陈述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及评估、测绘情况,致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于2008年3月13日全部完成了该区域36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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