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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贷款登记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19 20:19:28
办事须知:
1、房地产抵押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单位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在登记时经办人应持有个人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3、为了规范填写房屋坐落,申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的门牌号码;
4、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柜台交验证件后应当场缴清相关税费。
提 交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合同;
4、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
7、单位营业执照;
税费标准:
1、房屋他项权利(抵押权、典权)登记费:
住宅登记                                80元/套
非住宅
建筑面积:550元/套
2、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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