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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抵押贷款登记 |
|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19 20:19:28 |
办事须知: 1、房地产抵押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单位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在登记时经办人应持有个人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3、为了规范填写房屋坐落,申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的门牌号码; 4、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柜台交验证件后应当场缴清相关税费。 提 交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合同; 4、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 7、单位营业执照; 税费标准: 1、房屋他项权利(抵押权、典权)登记费: 住宅登记 80元/套 非住宅 建筑面积:550元/套 2、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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