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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初始登记指南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19 20:19:58
办事须知
1、新建房应在房屋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办理初始登记;
2、单位办理权属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在登记时经办人应持有个人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3、为了规范填写房屋坐落,申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的门牌号码;
4、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柜台交验证件后应当场缴清相关税费。
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单位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7、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税费标准: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住宅登记                                80元/套
非住宅
建筑面积:550元/套
2、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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