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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初始登记指南 |
|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19 20:19:58 |
办事须知 1、新建房应在房屋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办理初始登记; 2、单位办理权属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在登记时经办人应持有个人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3、为了规范填写房屋坐落,申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的门牌号码; 4、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柜台交验证件后应当场缴清相关税费。 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单位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7、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税费标准: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住宅登记 80元/套 非住宅 建筑面积:550元/套 2、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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