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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变更登记指南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19 20:20:22
办事须知
1、房屋翻建、改建、扩建,权利人应自房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交易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登记;
2、翻、扩建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人必须提交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调查人员现场勘查后,对规划许可范围内新增建筑面积进行权属登记;
3、单位申请翻改扩建登记应当使用法定名称,为了规范填写房屋坐落,申请人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的门牌号码;
4、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柜台交验证件后应当场缴清相关税费。
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单位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测量成果报告。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税费标准: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住宅登记                                80元/套
非住宅
建筑面积:550元/套
2、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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