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旗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实行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旗政府决定,对巴彦浩特镇范围内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为确保调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要求 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加强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这次调查,为科学编制我旗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制定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提供可靠依据,总的要求是: (一)要有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掌握我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总量、住房现状、住房需求和区域分布等情况; (二)要具有持续性和动态性,在静态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更新、动态管理系统,持续发挥作用; (三)要建立我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础档案,与保障受理、审查、确认及保障实施等各工作环节相对接,做到及时了解保障政策的实施成效和保障对象需求、变化情况。 二、调查方法 采取专项调查形式,向调查范围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户籍家庭发放申报表,由各家庭对照条件主动申报并据实填写申报表,调查人员对申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查阅住房档案核实填报情况,对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逐户建档。 三、调查对象 巴彦浩特镇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一)至(三)项条件或符合第(四)项条件的户籍家庭: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9913元; (二)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17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均为巴彦浩特镇常驻户口,包括父母及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另作为一个家庭单独申报。
(四)生态移民搬迁户在巴镇地区外无住房,同时取得巴彦浩特镇城镇户口并且在巴镇地区实际长期居住、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7㎡的家庭 四、调查时间 2008年6月13日—2008年7月10日 五、调查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天)。拟定并印制申报表、公开信、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资料,完成管理系统的设计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3天)。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采取张贴告示、悬挂标语、入户发放《致调查户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调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为开展调查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做好辖区内各街办、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三)发放申报表和入户调查阶段(10天)。从2008年6月16日起,各街道办、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公开信》、《阿左旗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表》,务必做到不遗不漏。6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申报表提交所在街办或单位。2008年6月22日至2008年6月25日为入户调查阶段,实行分期分批入户调查的方法,对上报申报表的家庭进行逐户调查,逐一核实,并填写《入户调查表》。 (四)查阅档案和建档阶段(10天)。在入户调查、街道或单位初审的基础上,汇总后于2008年6月29日前将符合条件家庭的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报旗房管部门。房管部门负责逐户查阅住房权属登记档案,档案查阅工作结束后,旗房管部门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逐户建档,统一录入后形成旗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基础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 (五)数据分析和规划编制阶段(5天)。旗房管部门会同监察、发改、财政、民政、统计、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调查采集的数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保障对象总量和构成情况,保障方式选择和构成情况,保障住房资金需求总量和构成情况。通过分析,基本掌握我旗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真实需求,编制我旗今后三年的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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