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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来源:    发表时间:2009-8-20 10:31:16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承租直管公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予以适当减免。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121日起施行。20031231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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