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成交。《转让管理规定》对房地产转让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权属证书。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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